关于近期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有关单位:
按照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和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常态化管理、绿色校园创建工作要求,现就近期文明校园创建有关工作做如下安排:
一、党委专题研究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1月25日
2.责任单位:宣传部
3.报送材料:提供一次学校党委会议研究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。
二、协调校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,并做好相关记录资料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1月25日
2.责任单位:宣传部
3.报送材料:提供本校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资料,包括所听课程、照片、点评的视频或录音。
三、校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1月25日
2.责任单位:纪委
3.报送材料:向校党委提交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决策部署文件、落实举措等会议研究材料,供校党委会研究。提供一次校党委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。
四、开展文明班级、文明宿舍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。
1.时 间 :11月11日-12月5日
2.责任单位:学工部
3.报送材料:开展评选文明班级、文明宿舍等活动的相关材料(工作方案、评选过程性记录材料及表彰文件)。
五、开展新时代好青年道德典型评选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2月5日
2.责任单位:校团委
3.报送材料:组织开展新时代好青年道德典型评选活动,提交评选通知、推荐评选表彰过程、表彰文件等体现活动过程的资料。
六、围绕文明城市创建、乡村振兴等组织开展第四季度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1月30日
2.责任单位:校团委
3.报送材料:提供活动汇总材料(图文并茂),活动不少于3次,每次活动典型图片3张(其中一张有活动背景图),及200字以内文字说明。
七、打造1-2个志愿服务项目,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。
1.时 间:11月25日前
2.责任单位:团委
3.报送材料:提供一个志愿服务案例。包括项目名称、参与人数和活动形式、活动周期频率、效果评估等。不少于 2000 字的文件、照片或视频佐证资料。
八、落实学生社团建设管理,加强管理部门与指导教师职责,营造特色鲜明的社团活动环境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2月1日
2.责任单位:校团委
3.报送材料:提供2022年度社团活动有关资料(延安市文明办拟进行现场实地检查)。
九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
1.时间:11月25日前
2.主题: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评选表彰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孝老爱亲、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自立自强等道德典型、最美教师、“师德标兵”等先进典型。
3.责任单位:教师工作部
4.报送材料:提供评选表彰的相关材料,包括评选通知、推荐评选表彰过程、表彰文件等体现活动过程的资料。
十、开展 “10 元关爱行动”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1月25日
2.责任单位:工会
3.主题:倡导教职工自愿为困难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或本单位特困干部职工献爱心。
4.报送材料:提供捐款的汇款票据或发票扫描件。捐款单位名称:陕西省慈善协会。开户银行: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账号:78660188000033857,汇款备注请写明:公民道德建设基金捐赠善款。
十一、开展文明食堂等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。
1.时 间:11月30日前
2.责任单位:后勤处
3. 报送材料:开展评选文明食堂等活动的相关材料。有计划、有评选过程 、有表彰文件。
十二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、标语、挂图、公告栏和网络等媒介开展生态文明知识、绿色校园创建倡议书(见附件)等宣传教育。
1.时 间:11月30日前
2.责任单位:各学院
3. 报送材料:提供开展绿色校园创建、生态文明知识及绿色校园创建倡议书等宣传教育的相关图片、文字或者网络链接。
十三、组织师生开展节能宣传周(6月13至19日)、世界水日(3月22日)和中国水周(3月22至28日)、粮食安全宣传周(10月16日)、森林日(3月21日)和植树节(3月12日)等主题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1月25日
2.责任单位:各学院
3.报送材料:报送2021年以来涉及以上活动的图片、文字或新闻汇总材料。
十四、落实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要求,在原思政课基础上,开设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”课程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1月25日
2.责任单位:马克思主义学院
3.报送材料:提供本学期大一、大二的课表和一个年级一节思政课教案(电子版)及课程设置说明材料(不超过150字)。
十五、举办1次道德模范、文明家庭、身边好人、新时代好青年事迹故事会、报告会、分享会等活动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1月25日
2.责任单位:历史文化学院、数计学院、文学院、教科院、体育学院、医学院。
3.报送材料:活动现场悬挂包含半岛官网在线登录、活动主题等字样的横幅,提供活动图片3张(其中一张有活动背景图),小视频30秒(MP4格式)及500字以内文字说明。
十六、开展文明实践行动。
1.时 间:11月11日-11月30日
2.责任单位:经管学院、物电学院、建工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石油学院。
3.报送材料:提供学院围绕文明交通、文明餐桌、文明旅游、文明上网开展的文明实践行动的一个典型案例。要求年初有策划方案、有创新的工作举措、长年有教师、职工、学生围绕项目开展工作、取得显著成效和良好社会反响,得到服务对象或实践活动业务主管部门的肯定性评价。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证材料(盖章有效)。
本次活动是文明校园创建的主要内容,学校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,相关单位、学院要按要求组织开展各项活动,活动结束后按要求上报材料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“绿色校园 你我共建”倡议书
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借章)
2022年11月11日
(联系人:张咪咪 15191176194 )